关于调整2011年度鹤壁市区廉租住房申请条件及补贴标准的通知
编辑:大河房产网
2012年08月01日07:31
来源:鹤壁市房产管理局
摘要:关于调整2011年度市区廉租住房申请条件及补贴标准的通知
各县(区)人民政府、廉租住房管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:
为改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环境,进一步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范围,结合我市实际,现将2011年度廉租住房保障的申请条件及补贴标准予以调整。
一、廉租住房保障的申请条件调整为:家庭人均年收入8400元以下(含8400元)、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6m2以下(含16m2)的城市低收入家庭。
二、廉租住房补贴标准调整为:低保家庭每人每月补助70,低收入家庭每人每月补助5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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