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伦水晶城
售罄
访问人数:12917团购人数:7评论:0我要评论 |查看评论
周边楼盘推荐
  • 物业类别:住宅、商铺、商住、
  • 项目区位:郑州金水区
  • 项目特色
  • 建筑类型:高层、
  • 装修状况:毛坯
  • 项目地址:文化路与北环路交汇向西200米
  • 交通状况:215路、29路、6路、8路、T5路、251路、夜班车806等多条公交线路四通八达,出行方便快捷。
  • 投资商:河南省天伦房地产有限公司
  • 交房时间:2010年8月31日
  • 开发商:河南省天伦房地产有限公司
  • 容积率:0
  • 物业费:1.37元/平方.月
  • 绿化率:38 %
  • 总建筑面积:0 平方米
  • 物业公司:河南省天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
  • 售楼地址:文化路北环路西300米处路北
  • 预售许可证:(2011)第2397号 [更多楼盘预售信息>>]
  • 天伦水晶城 售楼电话63907777、63953333
  • 天伦水晶城 最新价格均价6600元/平方米[更新时间:2010/9/13]
天伦水晶城 最新动态 [更多楼盘优惠信息]
视频欣赏
天伦水晶城 详细介绍
  • 项目概况
  • 项目简介
  • 项目五证
  • 社区配套
  • 周边配套
  • 交房标准
  • 相关信息
  • ·项目名称:天伦水晶城
  • ·项目地址:文化路与北环路交汇向西200米
  • ·开发单位:河南省天伦房地产有限公司
  • ·建筑形态:高层、
  • ·物业类型:住宅、商铺、商住、
  • ·主宣传语:
  • ·规划设计:
  • ·建筑单位:
  • ·监理单位:
  • ·总占地面积:0 亩
  • ·总建筑面积:0 平方米
  • ·绿化率:38
  • ·容积率:0
  • ·主力户型:一居室 | 二居室 | 三居室 | 其 他
  • ·物业管理:河南省天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
  • ·收费标准:1.37元/平方.月
天伦·水晶城,是河南省天伦房地产有限公司积淀十年地产运营经验,继琥珀名城后打造的又一臻品项目。天伦·水晶城位处文化路与北环路交汇区域,周边高校林立,文化氛围浓郁;坐享50米景观绿化带,享尽绿肺滋养;多条公交线路直达城市中心,交通十分便利;周边生活配套设施齐全,拥享家乐福、陈寨花卉市场、郑州花木城、郑州汽车交易市场等奢尚便利。

    天伦·水晶城由世界十大建筑师顾忠良先生倾力规划,由八栋高层组成,总建筑面积约20万平方米,是文化路上为数不多的双气景观豪宅。在设计上顾先生以水晶晶体为设计母题,以清新、自然、简洁为设计主调,通过局部造型和材料的运用,使建筑闪烁璀璨夺目的水晶气质,在中原建筑史上堪称杰作。社区整体以道路为纽带,以绿化为核心,各组团有机融合,互相渗透,清新灵动,气韵流淌。

    在户型设计上,天伦·水晶城以舒适、精致、人文居住理念为先导,布局上自由灵活,时尚典雅;户型空间从47-125平方米,满足不同业主的生活需求,户户全明,充分利用采光通风,铸就优尚居住空间,于建筑内外都勾勒出水晶气质,以浪漫优雅的笔触勾勒出至尚生活。

    天伦·水晶城的出现,不仅以超乎想象的设计成就了中原建筑史的又一经典,更将以无与伦比的绝美价值成为精英阶层的收藏首选。

  • ·国有土地使用证:资料整理中...
  • 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:资料整理中...
  • 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:资料整理中...
  • 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:资料整理中...
  • 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:(2011)第2397号
教育机构:郑州市47中分校、金水区文化路三小、河南省财经学院、郑州市轻工业学院、项目毗邻郑州市公交二公司,花卉市场、海洋馆、家乐福、47中分校、财经学院、煤炭总医院……完善的医疗、教育、购物和休闲等配套云集项目周边,优越的生活设施,充分满足都市生活所需 医疗机构:煤炭总医院、河南省中医院、康泰中医院门诊部
毛坯
优惠信息
    活动报道
    价格档案
    日期价格说明
    • 2010-09-136600元/㎡暂无优惠信息
    • 2010-09-016600元/㎡暂无优惠信息
    • 2010-08-176600元/㎡购房即享两个点优惠,另送1.8万装修基金。
    团购信息
    姓名户型面积日期
    • 王先生二室二厅60-902010-03-20
    • 赵先生二室二厅60-902010-02-28
    • 行先生二室一厅60-902009-09-16
    天伦水晶城 图片欣赏
    • 意向楼盘:意向户型:
    • 意向面积:意向房款:
    • 您的姓名:性    别:
    • 联系电话:您的QQ号:
    • 详细要求:(500字以内) 验证码:看不清?点一下
    *《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》*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规定》
      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、泄露国家秘密,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, 不得利用本站制作、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:
     ①.煽动抗拒、破坏宪法和法律、行政法规实施的; ②.煽动颠覆国家政权,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;
     ③.煽动分裂国家、破坏国家统一的; ④.煽动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,破坏民族团结的;
     ⑤.任何包含对种族、性别、宗教、地域内容等歧视的 ⑥.捏造或者歪曲事实,散布谣言,扰乱社会秩序的;
     ⑦.宣扬封建迷信、淫秽、色情、赌博、暴力、凶杀、恐怖、教唆犯罪的;
     ⑧.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,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;
     ⑨.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; ⑩.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