恒基水榭华城
新盘
访问人数:22512团购人数:0评论:0我要评论 |查看评论
周边楼盘推荐
  • 物业类别:住宅、
  • 项目区位:郑州,新郑市新郑市
  • 项目特色:打折优惠、花园洋房、地铁沿线、生态宜居、豪华社区
  • 建筑类型:多层、小高层、小户型、高层、
  • 装修状况:毛坯、公共部分精装修
  • 项目地址:新郑市南龙湖郑新快速路与双湖大道交汇处东2000米
  • 交通状况:地铁二号线(华南城站)、BRT(华南城站) 206路(龙湖—港区,唐河站下)、567(龙湖机电学校—银基商贸城,郑老庄站下)、552路(医学院—林锦店,林锦店站下)
  • 投资商:河南恒基实业有限公司
  • 交房时间:预计2017年5月
  • 开发商:河南恒基实业有限公司
  • 容积率:1.99
  • 物业费
  • 绿化率:45 %
  • 总建筑面积:700000 平方米
  • 物业公司:珠江物业顾问公司
  • 售楼地址:南龙湖郑新快速路与双湖大道交会处东1500米
  • 预售许可证:【2015】新房管预字第(150032)号;【2015】新房管预字第(150033)号[更多楼盘预售信息>>]
  • 恒基水榭华城售楼电话6249 6666/7777
  • 恒基水榭华城最新价格均价5800元/平方米[更新时间:2016/8/15]
恒基水榭华城最新动态 [更多楼盘优惠信息]
视频欣赏
恒基水榭华城详细介绍
  • 项目概况
  • 项目简介
  • 项目五证
  • 社区配套
  • 周边配套
  • 交房标准
  • 相关信息
  • ·项目名称:恒基水榭华城
  • ·项目地址:新郑市南龙湖郑新快速路与双湖大道交汇处东2000米
  • ·开发单位:河南恒基实业有限公司
  • ·建筑形态:多层、小高层、小户型、高层、
  • ·物业类型:住宅、
  • ·主宣传语:打折优惠、花园洋房、地铁沿线、生态宜居、豪华社区
  • ·规划设计:
  • ·建筑单位:
  • ·监理单位:
  • ·总占地面积:525 亩
  • ·总建筑面积:700000 平方米
  • ·绿化率:45
  • ·容积率:1.99
  • ·主力户型:
  • ·物业管理:珠江物业顾问公司
  • ·收费标准:
恒基水榭华城,是由河南恒基实业有限公司在郑州南花园---新郑龙湖精心筑造的70万方水岸生活版图。项目涵盖英伦叠拼、墅院洋房、瞰景高层等多种业态,独享龙湖双河湿地资源,潮河与南水北调运河水岸美景常年相伴,坐拥万亩皇家枣林原生景致,千万级华南城繁华配置近在咫尺,是龙湖宜居的高端品质住宅区。 恒基水榭华城位于龙湖南大学城,占地面积35万方,建筑面积70万方,采用地下1:1停车场,周边中原工学院、河南工程学院、中原商务信息学院等十余所高校。外国语中学、小学以及幼儿园等共8所学校(郑州实验幼儿园、伊河路小学、纬五路小学、郑州外国语中学、郑州一中、郑州六中、郑州八中、郑州十一中)即将先后入驻项目周边,项目自身规划幼儿园、小学。 凭水观澜处,密林隐奢宅!恒基·水榭华城,是由河南恒基实业有限公司在郑州南花园---新郑龙湖精心筑造的70万方水岸生活版图。项目涵盖英伦叠拼、墅院洋房、瞰景高层等多种业态,独享龙湖双河湿地资源,潮河与南水北调运河水岸美景常年相伴,坐拥万亩皇家枣林原生景致,千万级华南城繁华配置近在咫尺,是龙湖宜居的高端品质住宅区。居于此,出则繁华,入则宁静。
  • ·国有土地使用证:资料整理中...
  • 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:资料整理中...
  • 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:资料整理中...
  • 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:资料整理中...
  • 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:【2015】新房管预字第(150032)号;【2015】新房管预字第(150033)号
教育配套:中原工学院、河南工程学院、中原商务信息学院等十余所高校竞相环绕,教育资源优越。外国语中学、小学以及幼儿园等共8所知名学校(郑州实验幼儿园、伊河路小学、纬五路小学、郑州外国语中学、郑州一中、郑州六中、郑州八中、郑州十一中)即将先后入驻项目周边。医疗配套: 河南省第二人民医院、河南职工医院、河南省红十字会第一医院、新郑市第三人民医院金融配套:农业银行、工商银行、邮政储蓄、建设银行商业配套:项目毗邻郑州华南城,集建材、家居、小商品等各类商业配套资源于一体幼儿园
毛坯、公共部分精装修
优惠信息
    活动报道
    价格档案
    日期价格说明
    团购信息
    姓名户型面积日期
    恒基水榭华城图片欣赏
    • 意向楼盘:意向户型:
    • 意向面积:意向房款:
    • 您的姓名:性    别:
    • 联系电话:您的QQ号:
    • 详细要求:(500字以内) 验证码:看不清?点一下
    *《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》*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规定》
      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、泄露国家秘密,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, 不得利用本站制作、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:
     ①.煽动抗拒、破坏宪法和法律、行政法规实施的; ②.煽动颠覆国家政权,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;
     ③.煽动分裂国家、破坏国家统一的; ④.煽动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,破坏民族团结的;
     ⑤.任何包含对种族、性别、宗教、地域内容等歧视的 ⑥.捏造或者歪曲事实,散布谣言,扰乱社会秩序的;
     ⑦.宣扬封建迷信、淫秽、色情、赌博、暴力、凶杀、恐怖、教唆犯罪的;
     ⑧.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,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;
     ⑨.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; ⑩.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。